法律分析:
企业在员工离职时,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,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机密被带走。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劳动合同终止,双方应当进行结算,并归还对方的物品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七条、《专利法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,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归还公司所有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。
法律依据:
1.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:劳动合同终止,双方应当进行结算,并归还对方的物品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七条:离开原企业后,离职人员应当归还企业所有的与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、文件以及其他物品。
3. 《专利法》第六十六条:离职人员应当归还企业所有的与发明创造有关的资料、文件以及其他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