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,如指定特定受赠人,则不属于共同财产;无指定则属于共同财产。建议接受赠与时,让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特定一方,避免离婚时出现纠纷。
法律分析
夫妻中若一方收到有特定受赠人的财产赠与,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若赠与方没有指定受赠人,则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建议在接受赠与时,让赠与人明确表示,赠与的东西只赠与给特定一方,以避免离婚时因此类财产分割而引发争议。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