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
职工人员按80%的比例支付,退休人员按85%支付,以武汉市为例。
法律依据:
《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 职工、退休人员患部分重症疾病在门诊治疗,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,由统筹基金对职工按80%的比例支付。
对退休人员按85%的比例支付。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规定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。